各部门、单位:
为了推动我省群众性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活动,提高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的质量与水平,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决定开展第二次山东省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评选工作,并遴选部分优秀成果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八次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的评选与表彰,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参评论文、专著的原则、基本条件和范围
1.参评论文、专著的原则、基本条件和范围参见《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第二次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评选办法》(附件1)。
2.我校限报8项成果。
二、推荐材料上报时间和要求
有意申报的老师,请填写申报表一式9份、成果原件1份(成果原件作为学会学术资料留存,不再退回),于2012年11月12日前报科研处,并缴纳评审费100元,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ghxykyc@sina.com。
三、附件
附件详见科研处网站。
科研处
201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