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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从事高等教育研究有重要贡献学者的通知

发表于: 2012-10-24

各部门、单位:
为更好地推动我省高等教育研究工作,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决定开展从事高等教育研究有重要贡献学者的评选工作。按照中国高教学会要求,同时遴选部分优秀学者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从事高等教育研究有重要贡献学者的评选。现将有关申报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从事高教20年高教研究有重要贡献学者的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社会公德,恪守学术道德。
2.1992年12月31日之前开始从事高教研究、管理、教学等相关领域工作,高等教育科学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提升成绩显著,本人专业技术职务为正高级。
3.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在高教有关研究领域有重要学术贡献,有相当数量较高水平代表作、专著、论文、文集等,在学术界有较好声誉。
4.参与山东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决策研究咨询,并有被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参与山东省或地方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重要文件的起草并发挥关键作用,在山东高教战线有一定影响。
(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从事高教30年高教研究有重要贡献学者的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社会公德,恪守学术道德。
2.1982年12月31日之前开始从事高教研究、管理、教学等相关领域工作,高等教育科学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提升成绩显著,本人专业技术职务为正高级。
3.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在高教有关研究领域有重要学术贡献,有相当数量较高水平代表作、专著、论文、文集等,在学术界有较好声誉。
4.参与国家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决策研究咨询,并有被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参与国家或地方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重要文件起草并发挥关键作用,在高教战线有一定影响。
二、评选与表彰
1.山东省高教学会将于2012年12月30日前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从评选出的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从事高教20年高教研究有重要贡献学者中择优遴选部分从事高教30年、在高教研究方面有重要贡献的学者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的评选。
2.对评选出的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从事高教20年高教研究有重要贡献学者颁发证书,山东省高教学会将在适当机会予以表彰。
三、申报材料报送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12年11月12日前将《推荐表》9份、标志性成果3种各1份报科研处,并将推荐表电子文档发送至科研处邮箱:ghxykyc@sina.com,其中成果原件作为学会学术资料留存,不再退回。
四、附件
附件参见科研处网站。

科研处
2012年10月24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第二次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2年12月山东省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报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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