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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5年特困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14-11-04

各二级学院: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1号)要求,现就做好2015年省内高校特困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求职补贴发放范围为符合城乡低保、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等特殊情况,就业有困难需要帮助的2015年省内高校山东生源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特困生)。其中,升学、出国、参军、暂无就业意愿的除外,各二级学院在评选时务必认真考虑此因素逐一落实,否则,当年名额作废并从第二年名额中核减。
二、评选办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特困生须向所在学院提交本人书面申请、生源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或工会出具的《特困职工证》、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并详细填写《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
三、评选人数
特困生由所在学院确定,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初审工作,特困生比例不得超过当年毕业生总数的5%。初审合格的特困生须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
四、报送时间及材料
时间:11月8日前为上报阶段。各学院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名单汇总表的电子版(见附件)发至田道均办公平台邮箱。
材料:1、纸质版《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2、纸质版及电子版特困毕业生名单汇总表。申请表及汇总表均按照学号顺序排列。
学生本人的书面申请、生源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或工会出具的《特困职工证》、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各学院留存。

学生工作处
2014年10月31日

附件: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doc
山东管理学院2015年特困家庭毕业生学生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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