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省社科规划办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我省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各位老师积极申报。
一、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由省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统一组织筛选。
二、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3年2月25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课题申报范围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课题指南请参阅http://www.npopss-cn.gov.cn/GB/219471/219473/16577155.html。
四、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三年左右,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
五、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
六、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
七、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报告)的关系,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报告)原件。
八、请有意申请国家社科基金的老师请于2012年2月13日之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ghxykyc@sina.com。同时提交申请书及活页纸质版一式7份(一份原件,6份复印件),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放在7份申请书的后面,申请书和活页统一用夹子夹好),纸质版提交时间2012年2月14日9:00-11:30分,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请参见科研处网站。
科研处
201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