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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的通知

发表于: 2014-06-10

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按照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文件(鲁高工委通字﹝2014﹞38号)的要求,经学校领导同意,决定组织我校各部门申报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申报成果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遵循大学文化建设规律,以实施科学文化素质教育为基础,以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为核心,以优化校园文化环境为重点,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注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结合,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
二、时间及内容要求
申报成果可为多年来持续开展且2014年仍在继续开展的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也可为2013年以来开展的富有成效的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具体内容可参考以下范围:
1、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富有特色的主题教育活动。
2、突显时代特征、突出学校特色,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的举措与实践。
3、陶冶大学生道德情操、丰富大学生文化生活,具有品牌影响力、深受学生喜爱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
4、推动高校进一步发挥文化传承与创新功能,促进高校校园文化繁荣的校园文化建设新载体。
5、促进广大学生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营造校园实践育人文化氛围的方法和经验。
6、其他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贴近实际、行之有效、感染力强的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
三、成果形式及奖项
1、理论与学术类。经新闻出版机构批准的公开或内部报刊发表或出版社出版的论文、论著;虽未公开发表,但却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对实际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的调查报告、方案、经验总结、建议等。
本类成果按申报总数的50%评出一、二、三等奖。
2、声像类。出版或制作的反映校园文化建设内容的资料片、宣传片、教育片、宣传画、画报等。
本类成果按申报总数的50%评出一、二、三等奖。
  3、活动类。学校开展的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思想政治教育、学术科技、文娱体育等校园文化活动,包括各类主题教育活动、节庆活动、社团活动、网络文化活动等。
本类成果按申报总数的50%评出一、二、三等奖。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部门要在系统总结校园文化建设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确定申报项目。我校每类限报3项。
2、各部门将申报成果、申报表(附件)各一式3份及申报表电子版(其中,理论与学术类、声像类成果需提供原件或复制品)于7月7日前报送学校宣传部。

附件:全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申报表.doc

宣 传 部
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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