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科研成果奖评审暂行办法》(鲁编办发﹝2011﹞8号),定于2014年8月开展第三届山东省行政体制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科研成果奖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范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形成的行政管理、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编制管理、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等方面的科研、调研成果。
(一)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科研报告、调研报告、论文、著作和译著等成果。
(二)虽未出版发表,但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并为县(市、区)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其部门采纳、转发、推广的科研报告、调研报告及其他已产生实际应用效果的成果。
二、上报要求
(一)参评者须提供《山东省行政体制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科研成果奖评审表》和参评材料各1式5份(其中须含1份原件,著作、译著只提供1份原件,参评成果不再退还)。
(二)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于2014年6月30日前将材料送交科研处并将《评审表》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ghxykyc@sina.com。
科 研 处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