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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15-09-23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通知要求,为提学生资助工作的精准度,2015年十月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启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系统,我校也将统一安装使用。为确保2015年秋季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前期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及要求

  放假前,请各学院认真统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申请家庭困难认定的学生应按照要求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回户籍所在地盖章。

  2013、2014级学生中,如果家庭经济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才需要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二、相关材料提交时间

  各学院请于106日前,将2015级新生《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注:《高等学校资助政策简介》的夹页)(附件)(以下简称《调查表》)收齐。

  为方便备案,申请家庭困难认定的学生还应提供有关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家庭户口簿复印件;父母下岗证或失业证复印件;烈属证复印件;家庭主要成员身体残疾的残疾证复印件;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病例复印件;低保证、特困证复印件;其它能有效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材料),要求相关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将所有材料按以上顺序一起提交。

  三、注意事项

  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将在十一之后如期开展,请各学院按照往年的认定时间和步骤进行认定(参照《关于2014年新生入学期间资助工作安排的通知》中第三部分:对我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安排)。后续工作安排请随时关注办公平台通知。

  附件: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生工作处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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