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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2016届毕业生生源信息及评定山东省生源求职补贴发放毕业生的通知

发表于: 2015-11-13

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最新版“生源信息采集系统”使用的有关要求,现就我校毕业生生源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生源信息审核

  (一)审核范围

  2016届毕业生生源审核的毕业生范围是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将于2016年毕业的专科生。

  (二)审核方法

  2016届毕业生生源审核的依据是山东省教育厅相应年份高考录取表原件和高考档案。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将初步统计的2016届毕业生生源数据库、代码库、助学贷款学生统计表及导入模板发至各学院,各学院应及时组织毕业生对数据库相关信息进行校对和完善,并使用生源信息采集软件系统中本学院帐户“生源管理”下的“学生导入”功能导入生源信息。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认真组织毕业生对就业指导中心整理发往学院的数据库相关信息进行校对和完善,根据各个代码库准确填充相应代码,切勿擅自删除字段。

  2.字段校对、完善须知:

  以下字段为必填字段:学号、考生号、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扩展项二、扩展项三、身份证号、学历、专业、培养方式、生源所在地、学制、入学年份、出生日期、扩展项六、户籍地址、常住地址、家庭常用联系电话、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

  学号:录入毕业生完整学号。

  考生号:为学校教务处学籍科数据所记载的考生号。

  姓名:依据教务处学籍科数据中的姓名录入,姓名为两个字的,录入时中间不留空格。

  民族:以身份证上的信息为准,并填充相应代码。

  政治面貌:如实填写当前政治面貌,并填充相应代码。

  项目二:特困家庭毕业生信息在扩展项二中填入“特困”字样(除此以外,扩展项二不能录入其他任何信息)

  项目三: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山东生源毕业生信息在扩展项三中填入“助学贷款”字样(除此以外,扩展项三不能录入其他任何信息)。

  身份证号:严格依照身份证填写。

  学历:专科生毕业,并填充相应代码。

  专业:按实际毕业专业填报,并填充相应代码。

  生源所在地:依据现家庭户籍所在地录入,并填充相应代码。

  学制:三年。

  入学年份:录入阿拉伯数字201309

  扩展项六:毕业生入学时,已将户口迁往学校的,在该字段录入“是”字样,未迁户口的可不填。

  户籍地址:以户口簿记录为准,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市、区)、街道(乡镇)及门牌号等,并填充相应区县代码和乡镇街道办事处代码。

  常住地址:指毕业生家庭现居住半年以上的具体地址。

  家庭常用联系电话:填写家庭联系电话或其父母常用联系电话。

  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指持证人具有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的等级以及发证时间,以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内容为准。如“2014,维修电工,初级”。

  二、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信息审核

  1.特困生比例不超过各学院2016年毕业生总数的5%。符合条件的特困生须向所在学院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并详细填写《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2)。各学院要按认真做好初审工作,并将持有残疾人证的毕业生纳入特困毕业生范围。初审合格的特困生须采取适当方式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连同《申请表》纸质版,以及特困生相关证明材料(须县级相关部门出具)于2015年11月25日前报送6#165办公室谷雨老师处(联系电话:89636999)。

  2.为方便各学院信息数据的上报和统计管理,各学院需将确定的特困生信息在本校生源信息库的扩展项二填入“特困”字样(除此以外,扩展项二不能录入其他任何信息),审核无误后与生源信息一并上报。

  三、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信息审核

  各学院根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数据,须将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山东生源毕业生信息在本学院生源信息库的扩展项三中填入“助学贷款”字样(除此以外,扩展项三不能录入其他任何信息),审核无误后与生源信息一并上报。

  四、其它说明

  1.本次生源审核工作采集的毕业生生源信息将作为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生源信息审核工作的原始数据,毕业生生源审核相关信息以审核通过后的数据为准,请各学院在导入前组织毕业生对相关信息进行书面校对、签字,并报给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6#161刘珍老师处留存(联系电话:88617795)。

  2.请各学院于2015年11月25日(星期三)前完成2016届毕业生生源信息采集、内部审核工作并上传至信息采集系统。  

  附件:1.2016生源审核导入模板.xls

     2.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doc

  学生工作处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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