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桂梅,女,满族,1968年6月生,中共党员,辽宁北镇市人。教授,研究方向刑法学、诉讼法学。毕业于山东大学,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先后主讲过《宪法学》、《刑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法》、《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等课程,多次获得优质教学奖。
主要科研成果:
论文:
1、《司法相对公正成因探究》,载《山东社会科学》,2011年第9期(CSSCI收录)。
2、《完善我国银行卡存款冒领的法律责任对策探讨》,载《特区经济》2011年第4期。
3、《我国公民信用信息应用与权益保护博弈中的立法分析》,载《前沿》2010年第9期。
4、《清末修律时期诉讼法律思想评析》,载《政法论丛》2009年第1期。
5、《刑法学案例教学法探讨》,载《中国成人教育》2008年第9期。
6、《罗尔斯的〈正义论〉与我国法律程序正义建设》,载《工会论坛》2008年第5期。
7、《立足政府信息公开,建设透明政府》,载《工会论坛》2007年第4期。
8、《高职教育教学质量刍议》,载《中国成人教育》2006年第7期。
9、《论国际贸易惯例在国际商事仲裁中的运用》,载《工会论坛》2006年第2期。
10、《主编法律地位初探》,载《山东教育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
11、《中国古代法家“法治”思想浅析》,载《工会论坛》2004年第6期。
12、《成人高校教材管理刍议》,载《中国成人教育》2002年第8期。
13、《加入WTO对我国教育的机遇与对策》,载《管理理论与实践》2002年第3期。
14、《浅议高职教育中如何树立学生的主体地位》,载《山东教育学院学报》2002年第2期。
著作:
《和谐社会语境下的刑法改革》,山东大学出版社,2012年6月,第一位。
课题:
2010年度,《中国和谐社会建设与刑法现状研究》获省教育厅立项,项目编号:J10WB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