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9日,我校收到一封来自济宁市嘉祥县栗涌潇同志的感谢信,感谢我校刘兆旭同学捡到手机后主动联系失主并花钱将手机寄回。
经核实,刘兆旭为我校文化艺术学院2011级新闻专业的学生、班长,上学期期末在农科院小区附近捡到一部长虹手机,通过失主手机上的通讯录联系到失主的朋友并进而联系到失主。得知失主在济宁没法来取手机,刘兆旭当天下午就去了济南市长途汽车站用兔兔快运的方式将手机寄了过去。
失主栗涌潇在信中说,“手机并不值钱,但刘兆旭同学的义举却是非常宝贵的!这不仅仅反映了当代大学生的高贵品质,也反映了贵院党委和领导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像你们这样培育人才的熔炉里锻造出来的人才是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需要的人才,是你们辛勤育人的结晶。”而刘兆旭对于自己的行为却认为“不算什么事,不值得失主费劲找到学校来”,认为“这是每个人都会做的事”,“做这件事让自己高兴,这就是最值的。”
时值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号召向雷锋同志学习49周年之际,刘兆旭同学以实际行动继承和发扬了雷锋同志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展现了当代青年的优良风范,为我校创建文明学校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给予刘兆旭同学通报表扬,希望广大同学以刘兆旭同学为榜样,争做雷锋精神的弘扬者、践行者和推动者。
学生工作部
2012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