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上午,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工作第一次会议在明德楼366会议室召开。学校纪委书记、省监委驻山东管理学院监察专员朱晓梅出席会议并讲话,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朱晓梅从协调小组成立的意义、工作任务及要求,以及如何充分发挥作用讲了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协调小组成立的意义。各成员单位要正确把握反腐败工作的形势任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通力合作,共同构建起有效的监督体系,形成有力的反腐败工作机制。三是强化责任落实,规范有序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立足本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议大事、定政策、抓协调、促落实,确保定位明确、运行有效、责任落实。
会上宣读了《中共山东管理学院委员会关于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介绍了协调小组工作规则。
(来源\纪委综合处 供稿审核\孟凡波 编辑\李彧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