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法学会组织开展的第21次全省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结果公布,我校三项成果获得该项奖励:
1. 耿艳丽撰写的论文《善意取得制度的几点思考》获得二等奖(期刊:《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年第7期);
2. 张桂梅撰写的论文《司法相对公正成因探究》获得二等奖(期刊:《山东社会科学》,2011年第9期);
3. 郑子森撰写的论文《完善劳动仲裁中的财产保全》获得二等奖(期刊:《黑河学刊》,2010年第4期)。
(供稿:科研处 编辑:祝瑞)
上一条:我校被评为济南市2015年度节能先进单位
下一条: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受省委高校工委表彰
【关闭】
新浪微博
历城校区: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60号 邮编:250100
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区丁香路3500号 邮编:250357
鲁ICP备05015382号-2 版权所有:山东管理学院
Copyright www.sdm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一扫关注微信号
扫一扫切换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