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文化厅公布全省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院校评审结果,我校被批准成为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院校。
本次评选活动共有全省40余所院校参与,最终有4所院校获批,我校为其中之一。本次获批非遗传承人培训院校是对我校非遗文化传承工作的认可,也必将进一步推动非遗文化在我校的传承与发展。
(供稿:艺术学院 编辑:祝瑞)
上一条:姜学波等到长清区消防大队开展建军节慰问活动
下一条:陕西省总工会、陕西工运学院到我校交流访问
【关闭】
新浪微博
历城校区: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60号 邮编:250100
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区丁香路3500号 邮编:250357
鲁ICP备05015382号-2 版权所有:山东管理学院
Copyright www.sdm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一扫关注微信号
扫一扫切换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