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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励获校外荣誉教职工 树榜样促发展

发表于: 2017-01-20

为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团结协作、无私奉献、开拓进取,按照学校部署,根据《山东管理学院教职工获得个人荣誉奖励办法(试行)》(鲁管院发〔2016〕34号)等相关文件,近日,2016年度教职工个人校外荣誉奖励申报工作全面启动。

此次奖励对象为2016年度在校外厅局级以上单位和部门组织的评先评优活动中获得荣誉奖励的教职工个人(不包含教师科研业绩类奖励、指导学生类奖励和民间社会团体及海外团体组织的评选)。经相关部门审核、学校党委研究和办公平台公示,学校决定,对获得“齐鲁和谐使者”荣誉称号的韩晶,2015年度全省高校无偿献血工作先进个人潘峰、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先进个人陈沙,2015年度山东高校优秀新闻宣传工作者祝瑞、赵纪娜,全省优秀教育工会工作者马秀萍,2016年山东省大学生心理健康节活动优秀指导教师朱敏,全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刘珊红,济南市公安局授予“个人三等功”的程东杰、授予“个人嘉奖”的于伟、高天行,民建山东省优秀会员杨为勇,山东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王洪丽,“齐鲁文化大道”品牌创建工作先进个人袁锋,2015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成果三等奖获得者李娜、秦珑,2016年山东高校辅导员工作论坛一等奖获得者卢圣旭,第三届山东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二等奖获得者安娜、2016年度全省高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获得者李全海等19名在社会服务、宣传思想、思政教育、工会工作、学生工作、创先争优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教职工进行再奖励表彰。

学校党委希望受到表彰的教职工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学校改革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希望广大教职工以获得荣誉的教职工为榜样,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凝心聚力、开拓创新,为实现学校“十三五”发展目标努力奋斗,为推动学校科学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学校除奖励获校外荣誉的教职工以外,还对获得2016年度学科竞赛成果和科研成果的教职工进行了专门奖励。

(供稿: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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