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xinwenzhongxin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2014级新生火车票优惠磁条的通知

发表于: 2014-11-07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铁道部及学校有关规定,现将2014级新生办理“火车票优惠磁条”(以下简称“磁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磁条的条件是:学生生源地地址与学校地址不在同一地,可乘火车回家或返校。因此,济南籍的学生一律不予办理。
二、新生班主任要认真把关审核,不符合办理磁条条件的坚决不予发放。在寒假前,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填写磁条领取登记表,以学院为单位报学生工作处核定,统一领取后再发放给学生。
三、经学生工作处审核,发现有不符合办理条件而虚假冒领的,将对有关班级提出批评。
四、需要让学生清楚了解的使用磁条注意事项:
1、按照教育部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学生火车票优惠时间是每年寒假期间的12月1日至3月31日以及暑假期间的6月1日至9月30日,其它假期乘车不在优惠之列。
2、磁条每充值一次,最多只能购票4次,购票4次之后,需再次充值。每张磁条在校期间累计可享受优惠次数为专科12次,本科16次。
3、磁条背面有强力不干胶,横向粘贴于学生证“乘车区间”页面的下部,不得遮挡内容,且一经粘贴不能揭下重贴,否则会损坏磁条。
4、要妥善保管学生证和磁条,避免与手机、钥匙等物件放在一起,以免消磁。
5、磁条损坏、消磁或学生证遗失的,在校期间可根据程序申请补办,但要交纳补办费用。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89636958

学生工作处
2014年11月7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4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系列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2014年山东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闭


新浪微博

山东管理学院

历城校区: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60号    邮编:250100

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区丁香路3500号  邮编:250357

鲁ICP备05015382号-2  版权所有:山东管理学院

Copyright www.sdm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一扫关注微信号

扫一扫切换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