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山东省教育厅近日下发了开展201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现转发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请人原则上应是承担过校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副处级以上管理人员。
2、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并限主持申报1个项目。已获得国家和省立项的相同项目不再参加此次立项申报。
3、我校限报4项。
4、结题时间。立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重点项目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4年。
二、申报时间
申报者应填写《201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一式8份,与2012年6月22日前报科研处,并将相应电子文档发送至科研处邮箱:ghxykyc@sina.com。
三、附件
申请书请到科研处网站下载。
科研处
201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