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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第十八届中国专利奖评选的通知

发表于: 2016-04-11

各单位、部门: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评选第十八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2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5项。

二、参评项目要求

(一)参评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15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无权属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二)其他要求

1.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2.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及形式

1.项目资料1份(用U盘/光盘存储,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2. 其他有必要报送的专利产品实物或模型。

(二)时间要求

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16年4月21日。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规定日期前报送至学校科研处(科研办公楼222房间)。

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推荐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了解、下载。

科研处  

201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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