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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6年国家旅游局科研立项的通知

发表于: 2016-01-27

各单位、部门:

2016年度国家旅游局科研立项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本年度的申报工作继续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自2016年1月19日开始,至2016年2月25日截止。纸质申报书接收时间至2月29日截止。网上申报地址链接:http://124.205.136.218/xmsb/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中国旅游研究院官方网站“国家旅游局科研立项及评奖”处可见相关链接。

二、注册步骤

网上申报首先进行个人注册,申报人网上申报须填写完整的个人信息(已注册人员无需重复注册)。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必须围绕课题指南中所列题目,超出课题指南范围的项目申请不予接受。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6年度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1)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的限报1项,同时作为项目成员参与不超过1项。(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6年3月4日之前的可以参加本年度申请,申请时须提交结项证书复印件。)。(3)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须在《申报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申请时须提交相关项目证书复印件。)(4)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则予以撤项并通报批评。

3.申报课题须按照新修订的《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申报书》(2016年1月制)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4.申报课题全部实行资格审查、通讯评审和会议终审的方式,《申报书》论证部分的字数不超过4000字,《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3000字,《活页》不得透露申报人有关信息和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字数超过规定、活页透露申报人信息的,一律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5.申报书和活页下载地址见申报主页上的“申报材料下载”处。(项目申请书及活页可在线填写,也可离线填写)。

申报人根据要求填写申报书及活页并上传至系统,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通过单位注册账号登陆申报系统进行统一审核,未经依托单位审核的材料不予接收。

6.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秘书处审核通过后,各学院统一将纸质版《申报书》报送至科研处。《申报书》纸质版要求一式10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纸质版申报书接收日期为2月29日。

7.本次申报全部采取网上申报形式,邮件申报一律不予接收。

四、经费资助

申报项目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5万元,面上项目3万元。

五、研究期限

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的完成时限,重点项目为2年,面上项目为1年。

六、项目执行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国家旅游局科研项目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会议评审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附件:2016年国家旅游局科研课题指南

科研处  

201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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