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发挥专家、教授对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和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咨询、协调、督导等作用,推动高等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山东省教育厅决定聘请部分专家、教授,组建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现将通知转发给各二级学院(附件1),请各二级学院根据通知要求进行推荐。
一、推荐范围
经济学类等32个学科专业类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附件4)。
二、推荐方法
推荐人选包括本校专家以及与本校联系密切的行业、企业、科研院所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本校人选要求具有教授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非高等学校人选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人选现从事专业应与申请入选相应的专业类教指委所涵盖专业相符合(具体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归属,推荐本院所属学科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人选2名,其中含1名行业、企业、科研院所专家(由各二级学院代为联系其本人,并推荐上报)。教育部教指委委员、国家和省教学名师、品牌特色专业负责人等优先推荐。
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列入推荐人选范围。
推荐人选须填报《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申请表》(附件3)。
三、报送材料
推荐材料包括《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一式1份,《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申请表》(附件3)一式1份。
推荐材料请务于7月28日前报教务处(历城校区综合办公楼118室),电子稿发教务处师资科代建军办公邮箱,《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人选一览表》纸质材料需部门领导签字,《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申请表》需本人签字。
附件:
1、关于组建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4〕22号).doc
2、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人选一览表.xls
3、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申请表.doc
4、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建范围.doc
教 务 处
201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