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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在西校区组建校学生会的通知

发表于: 2012-03-28

各学院、团总支:
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校学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和校团委指导下的,面向全校的学生群众性组织,倡导和组织学生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学生会作为学校党政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与纽带,密切配合学校中心工作,广泛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和社会实践,并切实代表和维护同学们的利益。
为服务于学院改建升本的目标,围绕“创新发展,合力攻坚,全力提高学校的办学层次”的要求,积极吸收优秀学生加入校学生会,充分发挥学生主体在校园文化建设、综合素质提升、就业实践能力提高等方面的自主作用,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决定在西校区组建校学生会(待东校区整体搬迁后,与东校区校学生会合并),新一届校学生会学生干部的选拔原则上在现有二级学院学生会成员的基础上进行,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生会的组织建设规范化、活动开展系列化为目标,努力创建自律意识强、创新意识强、自我管理服务能力强的新一届学生会。
二、选拔程序和方法
(一)组织报名。凡符合条件,自愿参加学生会学生干部选拔的同学,须到各学院团总支领取、填写《校学生会干部竞职申请表》,由各学院团总支审定推荐,时间截止到4月2日(周一)。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和基本条件的要求,由校团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确定初选人员,由校团委通知学生本人。
(三)面试。包括述职和答辩两部分。述职时间为3分钟,述职的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的基本情况和对竞职岗位的工作设想,述职要求脱稿;答辩时间为2分钟,针对面试小组提出的问题当场作答。
(四)确定候选人员,进行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候选人员,由校团委到候选人员所在学院对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部长候选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任人选并进行公示、任命。
时间: 4月6日(周五)(具体时间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地点: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西校区办公楼203办公室)
四、职务设置
学生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3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2人;宣传部、学习部、纪检部、生活部、卫生部、体育部、文艺部、社会实践部、女生部、社团部,部长各1人,副部长各2–3人。
五、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集体,品行优良,学习成绩优秀;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立志为广大同学服务,对学生工作有一定认识;
(三)现任各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国家及省级奖学金获得者,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者优先考虑。
请各学院大力宣传、广泛发动,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积极报名参加本次选拔工作。

学生工作部 校团委
201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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