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由山东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法学会联合组织开展的第二十次全省法学优秀成果奖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申报参评成果为2012年1月至12月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法学研究成果,在此期间属省部级以上立项课题并结项的研究成果也可申报。
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未申请参加评奖的成果,此次也可申报参评。
2.论文以发表时间为准;著作以版权页出版时间为准,多次出版的以第一版时间为准,多卷本的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时间为准;课题以结项证书时间为准。
二、申报办法
1.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6月20日前将《申报表》及申报成果送交科研处,并将电子版资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glxykyc@126.com。
申报表3份;论文类成果报送1份原件、3份复印件(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内文和版权页);著作类成果报送2份原件;省部级以上立项课题提交结项证书原件(原件审核后即退回)、复印件3份。
2.一名作者限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本人可另申报一项成果;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需共同具名申报。
3.作者或第一作者非在我省工作的,不予受理。
4.《山东省法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请至科研处网站下载。
科 研 处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