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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签约教师招聘启事

发表于: 2007-12-26 点击:

由于招生规模的扩大,为了满足教学需要,我院现招聘和储备一批本科以上优秀毕业生,作为我院的签约教师,从事教学和管理工作,欢迎符合条件者积极报名。

一、专业范围

专业
课程
法学
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
计算机
计算机应用;网络技术;通信技术;
动漫设计
软件设计;动漫设计
会计学
基础会计;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
国际结算
税务代理
税收代理;
管理学
管理学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市场营销;
新闻
新闻学;新闻采访学;非线性编辑;
音乐教育
声乐;乐器;教学法
艺术
艺术设计;装饰设计;
学前教育
教育学;舞蹈;儿童心理学;
英语
英语;
国际商务
国际贸易;国际金融;
报关与国际货运
国际货运;报关;物流管理;仓储管理;
公共课
思想政治教育;高等数学;大学语文;
现代汉语;现当代文学

二、条件标准

1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

2、专业知识扎实,实践动手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强。

3、应届、往届优秀本科以上毕业生或高校离退休教师,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4、身体健康,能坚持上班并完成安排的工作。

三、注意问题

由于邮件较多,请你在发送邮件时注意以下几点,以免影响联系效果。

1、 请统一使用学院设计的《协议教师基本情况表》,并按照要求填写。

2、 邮件主题填写格式山东大学李明应聘管理学教师。邮件附件的填写格式山东大学李明简历。

3、《协议教师基本情况表》和附件要以电子版方式发至我院邮箱(jzp7738@163.com),本次招聘截止时间为200816

四、招聘程序

初审合格者安排面试、试讲。对录用者签订聘用协议、安排授课,并按我院规定支付报酬。根据课程不同,上课地点分别在东校区(济南市桑园路60号)和西校区(长清大学科技城)。

对面试、试讲合格而未能安排授课者,将其个人资料存入我院师资库、通知本人,在需要相关人才时优先聘用。

五、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88617797

联系人:老师

20071220

上一条:关于在聘签约教师续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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