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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表于: 2010-05-11 点击:

鲁会院党字[2010]3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创新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
高校稳定是社会稳定的晴雨表,高校的安全稳定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我校的稳定是学校改革发展的基础,各级党组织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为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安全稳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教学院、系要建立健全安全稳定组织体系,加强对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各部门要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做到齐抓共管、多管齐下。
二、周密布置,努力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根据全国、全省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整治。排查整治的重点:一是排查整治学校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认真检查各项安全稳定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到位,是否落实到人;认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是否到位,安全保卫队伍是否健全;认真检查教室、宿舍、食堂等校舍和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认真检查校园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检查消防、监控等技防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行。二是排查化解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重点排查在教学改革、后勤服务、生活环境、福利待遇、人际关系等方面引发的矛盾纠纷、存在的潜在隐患。三是排查管控高危人员。要与住地公安机关、街道社区加强联系,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把学校周边各种高危人员纳入视线,构筑联防机制。要对学校周边和校内存在的违法缠访闹访的人员、容易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情绪和行为偏执人员、对社会极端不满人员逐一排查清楚,建立分类管理机制,实行动态管理。排查整治的要求是:(1)以部门为单位进行自查。各部门要按照排查重点集中进行排查整治,做到排查底数清、排查情况明确。特别是教学院系要对所属学生的思想动态进行认真的分析,对学生存在的不良思想情绪、行为和潜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切实将不安全稳定的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各处室要从自己担负的工作职责、开展工作的范围和管理的人员进行认真的自查。(2)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逐一登记造册,逐一落实措施,逐一明确责任。对急需解决的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解决;对需要逐步解决的问题要根据轻重缓急逐项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在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和分管领导报告的同时,实行严密监控,落实好防范措施。(3)要形成自查整治报告。各部门要对自查整治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写出排查整治报告,于5月14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安全稳定办公室。
三、强化措施,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在认真搞好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制定长效工作机制,建立长效防范措施,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一是加强校园防控体系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快建立校园监控系统和西校区围墙建设,进一步完善集人防、物防、技防为一体的校园防控体系。
二是加强安全保卫工作。要加强保安队伍建设,认真选好配齐配强校园专职安保人员;要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外来人员和车辆准入登记制度,严防社会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内;要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等重点部门、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堵塞安全漏洞;要加强对安全保卫设施设备的管理,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及时加以维修、升级和更换,确保各种安全保卫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三是加强学生食堂管理。要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改进采购方式,提高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重点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伙食需求,积极落实好学生食堂的有关优惠政策。
四是加强校园网的监督和管理。要及时删除不良信息,防止因恶性炒作引发的校园恐慌情绪和不稳定因素。
五是加强学生法制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关爱学生,加强对学生守法自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的教育培训,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和心理问题,防止学生情绪积压、心理扭曲走向极端。
六是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预警机制建设,一旦发现问题,确保拉得出、用得上、管得住。要坚持值班值勤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电话要确保畅通。要确保信息畅通,各部门要指定一名信息员,做到发现问题、重要情况、重大事件及时向安全稳定办公室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七是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确保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岗位和人员,对因工作失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恶性案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2010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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