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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山东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表于: 2010-05-12 点击:

各有关单位:

2010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
1、项目申请者必须是学院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2、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风,并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与精力。
3、项目申请者(即项目负责人)协调参加研究工作人员组成课题组并担任组长,必须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
4.主持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及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申请;主持完成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者原则上不鼓励申报。
二、申报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项目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鼓励深入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回答新问题的探索性课题。
2、项目研究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拟突破的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
3、项目组学科结构和梯队合理,科研工作基础扎实。
4、项目近期可望取得预期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5、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制课题;无合作人员的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成果;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
三、项目申报与指标分配
1、本次项目申报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申报,每部门限申报一项。
2、请各部门认真学习《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与《省高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见附表),做好对申报人的推荐与申报项目的审查工作。
3、项目申请书可从省教育厅科研处网站http://kyc.sdpec.edu.cn下载。
四、申报材料与时间
请各部门于5月21日前把填好的《山东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3份)或《山东省高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送交科研处,课题组成员签名均需本人签字,不得代签。并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 kyc7767@sina.com 。

科研处
2010年5月10日

附件:附表1:省高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doc
附表2: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管理办法.doc
附表3:省高校科技项目申报书.doc
附表4: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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