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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授予“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发表于: 2010-11-09 点击:
近日,教育部在吉林省吉林市召开了全国艺术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大会总结交流了《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01—2010年)》实施以来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成绩和经验,表彰了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我校被授予“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光荣称号。
教育部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评选活动为每十年进行一次。评选严格按照程序和条件进行,旨在评选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坚持正确育人理念,艺术教育整体质量不断提高,艺术师资队伍建设水平提升较快,课外艺术教育活动成效显著,校园文化建设水平有效提升的高校。
十年来,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及教育部《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01-2010年)有关文件精神,遵循人才培养规律,结合学校自身特点,把艺术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学生的艺术素质。近几年学校组织艺术学院的师生们,一面积极参加省内外各种艺术比赛,获得近300余项奖励,特别是在2008年和2010年,艺术学院教师学生参加省文化厅、省教学厅举办的全省艺术院校大赛,获得优异成绩,学校每次都获优秀组织奖,受到艺术界的好评;一面走进工矿企业、街道社区、部队大院、农村集市,为群众送去温暖、送去艺术的欢乐,赢得了良好社会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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