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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实物档案和校史资料的通知

发表于: 2019-03-13 点击:

各部门、单位、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为丰富学校档案、校史馆藏,现面向全体师生、离退休老同志、校友及其亲属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实物档案和校史资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938年建校至今的历史沿革中各个时期形成的实物档案和校史资料。

二、征集内容

1.学校创立和发展过程中各个时期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产学研结合、对外交流与合作、党团建设、社团活动、校园文化、基本设施建设以及革命斗争、各种重大事件、重要活动中形成的有纪念意义、有保存、研究、展览价值的文字材料、图表、照片、音像等文物或实物。

2.早期学校领导、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领导、教授的任命、聘用、奖励等文件材料;撰写、编著的文章和出版物、工作笔记或日记、教案、手稿及信函等;个人照片和使用过的有关典型实物等。

3.各个时期国家机关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来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演讲时的照片、音像、题词、记录、文章及刊有相关报道的出版物等。

4.学校各个时期制发的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印刷品样本、各类文件、印章、校徽、校标、个人身份证件(如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录取通知书、毕业文凭、学位证书、毕业分配派遣证、饭票等)、纪念章、袖套、袖章、票证、成绩单等。

5.反映学校不同时期风貌的老照片、匾额、碑石(文)及拓片和带有以前校名印记的物品等。

6.校友在校期间参加国内外各类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形成的文档(聘书、奖状、代表证、证书、通知等)、实物(作品、奖品、纪念品)和照片、声像资料等。

7.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毕业纪念册、同学名录、师生间赠言、题录等。

8.反映学校各个时期教学、科研重要成果的照片、实物、音像等。

9.校友中的社会知名人士、著名学者、领导干部、国家级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以及对国家或学校有突出贡献的实业家、企业家的资料和相关实物。

10.学校各个时期编写的教材和早期购买或制作的具有代表性的教具、仪器设备、模型等。

11.反映或记载学校校友重要成就或在社会上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照片、实物、音像、书刊等)。

12.其它以上未详细列及、能够反映学校历史的有关材料和实物。

三、征集方式

1、接受捐赠。对愿意将自己收藏的学校校史资料、实物捐赠给学校者,学校将颁发捐赠证书。

2、代管、复制。对特别珍贵的资料、实物,本人有保存意愿的,学校可代为保管,或由档案馆进行数字化加工后将原件安全返还本人。

3、拜访征集。对因公务繁忙或年岁已高的老同事、老校友提供的实物或校史资料,由档案馆工作人员登门拜访,接收捐赠。

4、文字或口头提供。对本人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学习、生活状况撰写的文章,可以纸质或电子方式送寄或口述历史由校史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采编。

5、经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方式。

四、征集说明和要求

1、学校各部门、单位协助档案馆收集本部门曾经使用过或保存的校史文物、实物,并按规定造册清点移交。

2、个人提供的资料或实物请附准确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人物的姓名及职务等。

3、档案馆为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或《收藏证书》;对珍贵的照片、音像资料,档案馆将根据捐赠者要求,制作光盘回赠捐赠者。

4、征集时间:

集中征集时间:2019年3月13日—2019年7月14日。

长期接受全校师生、离退休教职工、广大校友、社会各界捐赠实物档案和校史资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扈妍珺 

联系电话:89636109   

地点:明德楼468室

 

 

                       档案馆(校史办公室)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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