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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0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表于: 2010-09-27 点击:

各部、处、院、系:
   根据《关于做好2010年度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社规办字[2010]8号)文件精神,现将2010年度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研究,加强对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研究,加强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加强建设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研究,加强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的研究,加强社科普及应用工作,推进理论创新和学科建设,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二、选题要求
   本年度项目分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以及青年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项目。 为提高项目申报和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多出优秀成果,从今年开始加强对课题研究进行全过程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课题研究的结项工作。课题结项在报送研究报告或专著进行鉴定的同时,需附送课题立项后在有国家正式刊号的期刊上发表的、与研究课题相关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年度重点资助项目需报送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2篇(其中1篇需是CSSCI来源期刊);一般资助项目和青年资助项目需报送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1篇;自筹经费项目需报送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1篇,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不予结项。
   三、申报办法
   1、本年度项目采取公开申报和单位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高等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凡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均可申报,不具有高级职称的须有同研究领域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推荐方可申报。申报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主要成员年龄均不能超过39岁。
   2、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及中央各部委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尚未完成的,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
  3、申报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专著。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一般为一年左右,专著完成时间一般为2至3年。
   4、本年度项目经费来源分为资助和自筹。依据项目类别、研究难度和成果形式,资助经费一般在2-6万元。申报自筹经费项目,必须出具单位经费资助证明,资助额度不能少于1万元。
   5、申报人应按照新版《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和《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活页》评审将采取匿名方式进行,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为了避免申报者在填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技术性失误,特请我院申报者在2010年10月8日前,先将项目申请书和活页的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yc7767@sina.com,经审查合格无误后,再进行打印、装订,《活页》和《申报书》各一式8份(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线装订)。

科 研 处
2010年9月15日


附件一: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二:省社科规划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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