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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2009年教学团队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09-05-08 点击:

各系、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65号)文件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09年教学团队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0910号)精神,现将我院2009年教学团队推荐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审条件

1、“双师”结构的团队组成。主要由学校专任教师和来自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组成,以校企合作为工作平台开展专业课程建设,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成效显著。团队人数原则上以57人为宜。

2、专兼结合的制度保障。通过校企双方的人事分配和管理制度,保障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的来源、数量和质量以及学校专任教师企业实践的经常化和有效性;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学校专任教师和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形成公共基础课程及教学设计主要由专任教师完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

3、带头人。善于整合与利用社会资源,通过有效的团队管理,形成强大的团队凝聚力和创造力;能及时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准确把握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方向,保持专业课程建设的领先水平;能结合校企实际、针对专业发展方向,制订切实可行的团队建设规划和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实现团队的可持续发展。

4、人才培养。在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过程中,团队成为校企合作的纽带,通过学校文化与企业文化的融合、教学与生产劳动及社会实践的结合,将学校教学管理延伸到企业,保障学生半年顶岗实习的效果,实现高技能人才的校企共育;毕业生职业素养好,技能水平高,深受用人单位欢迎,社会认可度高。

5、社会服务。依托团队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开展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二、名额及要求

(一)2009年我院省级教学团队申报推荐名额限为1个。参加2009年度省级教学团队评审的团队自动具备2009年度国家国家级教学团队初选资格。

(二)往年已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但尚未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的均具有申报国家级教学团队初选资格,可继续申报国家级教学团队,不占学校名额。

(四)按照教育厅规定的推荐限额,我院将从各系申报2009年度省级教学团队的团队中择优推荐1个申报2009年度省级教学团队。

三、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各部门请务于20095189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送至教务处,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教务处

二○○九年五月四日

上一条:关于2009年度省直考区计算机应用能力第三次考试报名及准考证打印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09年度省直考区计算机应用能力第二次考报名及准考证打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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