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的通知》(鲁教人函(2007)10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院教师的现代教育技术综合运用能力,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现将2008年第十三至十八期中青年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我院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鼓励和支持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现代教育技术培训。普通全日制教育技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免培训。
二、培训内容
培训以《高等学校教育技术等级培训大纲》为依据,内容包括:教育技术的基本理论;高效地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教学的模式与方法;教学媒体开发与利用;现代教学媒体简介;多媒体素材(声音、图像、动画、视频)的采集与处理方法;多媒体CAI课件设计与制作方法;精品课程建设与网络课程设计与开发方法;信息化教学设计实训等。培训使用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编写的教材。
三、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授课方式,理论课和上机实习相结合,共80学时,其中理论课面授30学时,上机实习50学时左右。
四、培训时间、地点
自2008年4月起分期培训,每期十天,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培训时间。具体时间如下:
时间 |
期次 |
地点 |
4月1日—10日 |
第十三期 |
山东师范大学 |
4月15日—25日 |
第十四期 |
山东师范大学 |
5月5日—15日 |
第十五期 |
山东师范大学 |
5月20日—30日 |
第十六期 |
山东师范大学 |
6月5日—15日 |
第十七期 |
山东师范大学 |
6月20日—30日 |
第十八期 |
山东师范大学 |
五、考试方法
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安排,以机考为主,兼顾学习作业和教学模拟实践等方面。考试合格者颁发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合格证”,记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并逐步作为今后教师考核、职务晋升等方面的依据之一。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参加培训、补考。
六、培训费用
培训经费由省教育厅负担,食宿自理。因考试不合格重新参加培训人员,培训费用自理。
七、名额分配
根据教育厅的培训计划,利用5年的时间,对45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轮训一遍。教育厅分配给我院参加2008年省教育厅组织的高校中青年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人员共35名,请各部门根据教学及工作需要合理计划确定参加培训的教师。
八、时间安排
各单位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报名表》(附件一),务必于18日下午5时前报组宣部(同时报送电子版至:zxb7763@163.com)。
具体培训时间、人员及报到事宜将按照省教育厅高师培训中心济南中心的安排另行通知。
组宣部
2008年3月14日
附件一:《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