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的通知》要求,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决定于2011年4月份对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现将做好迎接督导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的指导思想
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督导检查工作,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为指导,深入了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情况,全面总结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经验和做法,认真研究和解决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宏观指导,规范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组织管理、教学管理、队伍管理和学科建设,切实提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质量。
二、督导检查的范围
全省各普通高校。
三、督导检查的程序
督查工作的主要程序包括:学校自查、审阅数据报告、现场督查和整改提高等4个环节。
四、时间安排
督查专家组将于2011年4月19日上午至20日上午莅临我校督导检查。
五、有关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督导检查工作,按照《建设标准》,组织开展自查和整改提高工作,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查遗补漏,推动思政课建设和思政课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保证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doc
宣传部
2011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