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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外聘教师招聘启事

发表于: 2007-06-22 点击:
我院地处山东省会城市济南,是一所蓬勃发展的公办院校。随着学院的快速发展,为了满足教学工作的需要,现面向全国招聘和储备一批本科以上优秀毕业生,从事教学和管理工作。
一、招聘和储备人才的专业范围
工作岗位
专业要求
法学专业教师
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
计算机专业教师
计算机应用;网络技术;通信技术;
动漫设计专业教师
软件设计;动漫设计
会计学专业教师
基础会计;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
国际结算
税务代理专业教师
税收代理
管理学专业教师
管理学
旅游管理专业教师
旅游管理;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市场营销;
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教师
新闻学;新闻采访学;非线性编辑;
保险实务专业教师
投资;社会保障
音乐教育专业教师
声乐;乐器;
艺术专业教师
艺术设计;装饰设计;
学前教育专业教师
教育学;舞蹈;儿童心理学;
数学教师
高等数学;
英语教师
大学英语;
国际商务专业教师
国际贸易;国际金融;
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教师
国际货运;报关;物流管理;仓储管理;
思想政治教育教师
思想政治教育
二、招聘和储备人才应具备的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
2、专业知识扎实,实践动手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强。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3、应届、往届优秀本科以上毕业生或高校离退休教师,能坚持坐班并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
4、身体健康。应届、往届优秀本科以上毕业生形象气质好。
三、招聘和储备人才应提供的材料
有意应聘者,请将相关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发至我院邮箱(jzp7738@163.com)。材料具体内容包括:本人简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资格证书、奖励证书、作品等资料。
除学院现聘的协议教师外,应聘者均需投递电子材料。
四、招聘和储备人才的程序
我院将根据学期开课计划和师资情况,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面试、试讲,对录用者签订聘用协议,安排授课,并按我院规定支付报酬。根据课程不同,上课地点分别在东校区(济南市桑园路60号)和西校区(长清大学科技城)。
对面试、试讲合格而未能安排授课的应聘者,我院将其个人资料存入我院师资库,并通知本人;在需要相关人才时优先聘用。
五、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31-88617797
联系人:张老师
2007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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