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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暑假专业社会实践和专业社会调查活动的通知

发表于: 2011-06-30 点击: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的专业社会实践和调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社会实践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对于促进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业务素质的提高以及学生的社会化进程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专业社会实践和调查是社会实践的重要形式之一,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可以深刻体会到蕴含在各门课程中反映人类文明成果、弘扬民族精神、表现思想道德情操、体现科学精神、揭示事物本质规律的内容,进而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为充分利用假期加强我校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锻炼,使学生更好地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本学年暑假期间在大一、大二学生中广泛开展假期专业社会实践和调查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要结合学生所学专业或课程,活动的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可以是专业实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支援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本次活动不包括已经安排顶岗实习的专业及其学生,这部分学生可按本学院顶岗实习的统一安排进行实习和实践。学生暑假结束返校后,要向所在学院提交一份实习报告或调研报告,报告统一用A4纸打印。打印格式:题目用宋体三号字并加粗、内容用宋体四号字,署名在题目下方。各学院对学生暑假实习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学生个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档案。各学院根据本部门情况和学生专业背景特点,选择有关教师和管理人员有针对性地确定好活动方向和主要内容范围,做好组织工作。

教务处
201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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