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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表于: 2010-11-09 点击:

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是经原国家教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高等学校,承担着普通高职(专科)教育、成人本专科教育和全省工会干部培训等多种教育教学任务。学校坐落在以“泉城”闻名的山东省省会济南市,迄今已有70余年的发展历史,目前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103亩,东校区位于济南市桑园路60号,西校区位于长清大学科技园区。学校开设高职教育专业34个,成人本科专业9个,成人专科专业12个,是山东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和德育工作优秀院校,全国工会系统规模最大的办学单位。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拟公开招聘40人,其中:中级岗位10 名,初级岗位30名,具体岗位数量、专业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二)热爱教育事业,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愿为学校发展、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贡献;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从事专业技术岗位所要求的教学水平、科研能力;
  (四)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及其它要求;
  (五)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招聘的组织方式和时间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简章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备案后,通过山东省人事信息网(www.sdrs.gov.cn)和学校网站(www.sdtuc.com.cn)公布。
  (二)报名方式
  招聘采取统一时间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10年11月23日。
  报名专用信箱:ghxyzp11@163.com
  具体办法:个人报名:报名人员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个人详细简历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电子信箱,电子邮件的主题词格式为“姓名+ 应聘专业+应聘岗位”(如:张俊+新闻学专业+教师岗位)。报名材料一经学校审核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学校审核
  1、学校初审:学校在报名期间查看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在3个工作日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给予回复。报名材料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指定时间到学校东校区(济南市桑园路60号)进行资格复审并办理相关笔试手续。具体时间、要求通过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1、应聘初级岗位人员须参加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高校教师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由学校根据应聘人数和面试比例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取消其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要求、时间通过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学校招聘网站公布。
  2)面试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学校成立面试考核工作组,按规定程序具体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4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学校通知本人。面试采取基本素质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逻辑思维、应变能力、授课艺术、语言表达能力、板书、举止仪表、专业知识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具体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2、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对于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岗位,考试可简化程序,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和公示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1、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按规定在省级医院进行。
  2、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学校组成考核组,根据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公示
  学校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和学校规定执行。经学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与档案材料不一致者,视为违约,学校不予聘用。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济南市桑园路60号
  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组织宣传部(人事处)
  邮政编码:250100 联系人:刘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617763

二0一0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xls
附件2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上一条:关于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及办理相关笔试手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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