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xinwenzhongxin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7年度高等学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2007-05-23 点击:
各高等学校: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建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06〕1号)要求,决定开展2007年度高等学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应是学校已经启动建设的品牌专业、特色专业。
(二)申报品牌专业应有5届以上毕业生,申报特色专业应有3届以上毕业生。
(三)专业建设方案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明确的建设目标,清晰的改革思路和可量化的考核指标。人才培养目标符合社会发展需要,注重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注重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人才培养方案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四)专业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知名度,专业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合理,有良好的科研或专业技术背景。
(五)按照新世纪高素质人才培养要求,不断深化教学改革,优化课程体系,加强教材建设,更新教学内容,积极组织多媒体教学和双语教学,取得显著成效。
(六)专业教学基础设施条件良好,经费投入满足持续发展需要,校内外实验、实习、实训条件满足实践教学要求,与相关行业、企业或职业界有比较密切的联系,专业建设有其他相关学科专业的强力支持。
(七)重视教学管理改革,建立起有效的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体系。积极开展与国内外高校相同专业的合作。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品牌专业、特色专业需要准备的材料
1.山东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申报书;
2.相关背景材料(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建设方案、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证明材料等);
3.申报信息表。
申报书及相关材料等要做到内容精炼、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申报书、申报信息表的要求见《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06〕1号)附件,本次申报不要求介绍相关专业的视频材料。
(二)申报材料的提交方式
1.申报书一式一份双面印制,装订整齐,报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2.申报书的电子版、相关背景材料(可以包括图像信息)放在网上;
3.申报信息表以Excel格式通过电子邮件提交,邮箱:jytgjc@sdpec.edu.cn。文件名为:**学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申报信息表。
(三)申报截止时间:2007年6月15日。
(四)学校申报数量上限:
“985工程”建设学校9个;“211工程”建设学校5个;大学3个;本科学院2个(艺术、体育、新建院校1个);高职高专院校1个。
三、评选数量
2007年度评选品牌专业、特色专业100个,其中品牌专业数量不超过评选总数的30%。
四、评选程序
(一)专家评选。我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将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名单。
(二)网上公示。初评结果在省教育厅网站上公示,时间30天。
(三)审批公布。公示期结束后,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正式发文公布评审结果。
五、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的目标和管理措施等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06〕1号)要求执行。
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上一条: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7年度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评审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07年度职称外语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闭


新浪微博

山东管理学院

历城校区: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60号    邮编:250100

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区丁香路3500号  邮编:250357

鲁ICP备05015382号-2  版权所有:山东管理学院

Copyright www.sdm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一扫关注微信号

扫一扫切换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