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安排好寒假期间的工作与生活,使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春节,现将2011年寒假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假期
2011年1月17日—2月25日。学生可在考试完毕并经班主任(或辅导员)同意后离校,2月26日返校,2月26日、27日发教材,2月28日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假期
2011年1月17日—2月24日。各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安排可于1月15日开始休息,2月25日正式上班(处级干部2月24日上班,上午9:00在综合楼大会议室开会)。
寒假期间,处级干部离开济南须向分管领导请假;分管领导离开济南要向学校主要负责人汇报。
三、学生工作
1、学工部要对学生的假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强调学生要按期离校,不得延迟和提前返校,如确有特殊情况,需事先按规定办理请假和相关手续。
2、各班主任(或辅导员)要掌握好学生离校后的有关情况,对放假离校学生的离校时间、去向、学生本人或家庭联系方式进行认真的登记,要求学生到达目的地后要主动向学校报平安。
四、假期工作
1、各部门应充分利用假期时间,对本部门的工作(如围绕升本建设、内部管理等)进行总结,认真制定2011年工作意见。
2、学校各部门的开学准备工作应于2月25日前完成。
3、各部门要严格做好假期的治安保卫和防火安全工作,保卫处要进行督促检查,特别要对重点部位重点防范;要安排好门卫和值班巡逻工作,重点加强防火、防盗、防冻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严防发生重大事故。
4、总务处要保证假期期间的水、电、暖正常运行。
5、离校到外地休假的教职工要特别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
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一月七日